一、总则
根据校推免管理办法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实行公开透 明的操作程序。
二、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注: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 出推免申请);尚未解除处分的,不纳入推免申请范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
(三)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四)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本科毕业后不计划直接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综合排名方案细则
(一)推免名额分为耀翔班(即拔尖学生基地)、心理学+计算机双学位、心理学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等四部分组成。学院整体名额分配将按照学校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优先向耀翔班倾斜,再依据学院实际情况,分配给心理学+计算机双学位、心理学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
(二)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素质加分和素质扣分三部分组成。学业成绩上限80分,由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平均成绩(计算除通识教育课以外的、所有百分制计分的课程;以课程首次成绩为准)计算。素质加分中,院系加分上限20分,由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照评分细则、经审核鉴定后计算;学校加分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素质扣分按学生所受处分情形、级别及在学期间表现赋值(评分细则参见: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2025届年免试直升研究生素质类项目评分细则。)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上限80分)+素质加分(其中院系加分上限20分)-素质扣分(≥5分)
注:学业成绩=40*Z+40,其中Z为前三学年六个学期的成绩(除通识教育课以外的、所有百分制计分的课程;以课程首次成绩为准)标准分的平均分(比如,某生心理学导论考了85分,班级平均分是80分,标准差为5分,那么该生这门课的Z分数就是(85-80)/5=1。最后,每门课的Z分数按学分加权平均即得出公式中的Z分数)。折算成80分制。
(三)入围推免拟推荐名额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情况,则以学业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序;若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以专业必修课学业成绩为标准再次进行排序,取排名靠前者。
四、学院推免流程
(一)9月1日,推免预申请提交截止(将推免预申请及佐证材料目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专用邮箱,yngong@zhwx.ecnu.edu.cn),未交预申请者视作无推免申请意向。
(二)9月2日-9月4日,学业成绩算分、相关素质类项目试算分。
(三)9月初,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推免工作通知,正式启动本年度推免工作,已登记推免申请意向的同学材料纸质版提交截止。(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俊秀楼108办公室)
(四)9月5日前:学业成绩算分复审、素质类项目审核鉴定及加扣分及复核。
(五)9月上旬:确定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报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党政联席会,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含综合成绩、排名、素质加分扣分情形)。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
公示结束后,学院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上报本年度拟推免名单。后续流程及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注:
1.学术成果及其他素质加分复审,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由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以9月份教育部下达文件及学校推免工作通知为准。
五、其他
(一)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生必须在申请推免时主动报备本校教职工亲属情况。相关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
(二)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的;
4、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舞弊情形的;
5、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学生不应再申请境外留学,学院不再向推免生提供用于境外留学的在读证明和就业协议。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有专人受理和负责:
若对推免工作有任何异议,可在推免工作结束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书面反映。书面意见请具真实姓名,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62231028、62233472
Email: yngong@zhwx.ecnu.edu.cn bhan@chinese.ecnu.edu.cn
联系人:宫亦楠、韩冰
正式推免以9月份教育部下达通知为准,如方案与最新通知有冲突的,则以教育部最新通知精神为准相应调整。
本方案由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讨决定。如情况较为复杂,学院无法裁定的,由学院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处。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4年9月
附:
(一)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刘俊升
副组长:李燕
组员:方媛、周晓林、庞维国、胡谊、陆静怡、李先春、尹大志、严超、王一集、宫亦楠
秘书:韩冰
(二)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刘俊升
组员:蔡清、严超、张旭彤、汪晨波、杨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