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等工作流程安排,启动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1、2019年9月-2020年6月规定学制内的在校在籍的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品学兼优且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2020年插班进入我院的学生不参加申请。
二、奖学金项目介绍
奖项名称 | 金额 (元/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备注:1、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和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能达奖学金重复获得,但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2、公费教育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参与本奖项评选。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不能有不及格课程。同一学年内,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认定有困难的。
7、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8、申报期间受校纪处分尚未解除者不可参与本奖项评选。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10月11日截止)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旧系统登录”,(校外访问需要使用vpn登录,vpn使用说明需用公共数据库账号登录 https://www.ecnu.edu.cn/vpndoc/_t1638/8f/04/c9023a102148/page.psp查阅下载),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新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在登录后请先进行基本信息维护和家庭信息登记。)
转专业学生申请时,应选择2019-2020学年就读的年级和实体院系学部书院。(如出现无法选择的情况,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 电话62233400 dlwang@admin.ecnu.edu.cn,邮件务必注明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10月11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学院网上审批(10月25日截止)
获奖学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网上审批。
3、各单位报送材料(10月27日截止)
奖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一式二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
4、学校复审及公示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网上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5、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终审。
6、各单位奖学金具体名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邮件统一通知院系学部书院。
五、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申请情况,按照全院名额统筹分配
年级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19级心理学大类 | 9 |
2018级心理学大类 | |
2017级基础心理学 | |
2017级应用心理学 |
六、其他说明
1、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本科生教务员、本科生辅导员组成。
2、若出现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本细则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7日-10月9日
如有疑问,请实名联系李老师:lyli@psy.ecnu.edu.cn 。
附件(学院网上审批通过后再填写):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