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分众奖学金 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时间:2021-09-22浏览:586设置


为支持华师大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众传媒集团在我校设立“分众奖学金”。根据评选规定及评选细则,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为有困难的优秀学生全日制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已完成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证

4、品学兼优,成绩优秀;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

6、违反校纪校规、有成绩不及格者不具备申请资格。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奖励名额及奖金

奖学金每人5000元,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共2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2021924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24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递交书面申请材料(2021928日中午12:00截止

申请者完成网上申请的同时上交书面申请材料,即提供学习成绩表、论文或论文的复印件及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请申请者递交时附带奖学金材料汇总列表一份(标明“学号-姓名-所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并将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袋。

3、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2021929-2021930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实物材料公示于俊秀楼202室;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实物材料公示于俊秀楼210申报材料列表将在学生群里公示

4、研究生奖学金评审(2021108-20211010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5、奖学金结果公示(20211011-20211015

6、辅导员网上审批,20211019日截止

7、学院上报材料,20211019日截止

五、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主任:  李先春 xcli@psy.ecnu.edu.cn

委员会副主任: 庄  瑜 yzhuang@fl.ecnu.edu.cn 

成员(包含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

刘俊升 jasonliu@yeah.net

张 麒 qzhang@fl.ecnu.edu.cn

陶 洁 jtao@psy.ecnu.edu.cn

汪红英   wanghongying@psy.ecnu.edu.cn

何柳萍   lphe@comm.ecnu.edu.cn

周宁宁   nnzhou@psy.ecnu.edu.cn

郭家俊  jjguo@psy.ecnu.edu.cn

王云汐  wangyunxi1999@163.com

董凤然  d1379577951@163.com

秘书:

白丽铃 llbai@psy.ecnu.edu.cn

郭  琼 xiaoguo222@126.com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本细则公示期:2021922-924

如有疑问,请实名联系陶老师:jtao@psy.ecnu.edu.cn


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pdf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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