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部):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各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主要奖学金参评范围及介绍
奖项名称 | 金额 元/人 | 参评范围 | 简要说明 |
国家奖学金 | 硕20000 博30000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
学业奖学金(新生) | 硕6000 博15000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
宝钢奖学金 | 10000 | 全日制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共3名,评审名额分配院系 (我院无该奖学金名额) |
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 1000 | 全日制注册在校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少数民族学生 |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 | 2000 |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评审名额分配院系 |
分众奖学金 | 5000 | 1、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为有困难的优秀学生; 2、全日制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评审名额分配院系 |
能达奖学金 | 10000 | 全日制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评审名额分配院系 (我院无该奖学金名额) |
二、 参评的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各项奖学金申请评审规定及院系(学部)评审细则所要求的条件。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4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网络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月24日前告知院系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注:学业奖学金无需在学工部网站申请。)
2、各单位制定评选细则
各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奖学金评选细则,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执行,并在公示结束后及时将评选细则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fgao@mail.ecnu.edu.cn)。
3、各单位评审及网上审批、提交纸质材料(10月19日截止)
(1)网上审批
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各单位应在10月19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及拟获奖名单公示(如国奖、学业应有5个工作日)。
(2)国奖纸质初审材料提交
评审结束后,各单位应在10月19日前,将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其它奖学金如有提交纸质材料要求的,按相应奖学金要求的时间提交。
奖项名称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一式两份) | 纸质材料送至: 中北:大活504 闵行:学生之家B304 |
学业奖学金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评选结果 (院系自行打印并签字、盖章) | 纸质材料送至: 中北:大活504 闵行:学生之家B304 |
注:本表所列材料均附于附件中。本表未列的奖项及其它申请材料暂无需提供,如有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另行通知。 |
4、学校复审及公示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审批的名单进行复审并网上公示。
四、其他说明
1、今年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将另行通知。
2、除上述中所列奖学金外,我校学生可能还会享有其他社会奖学金,因某些奖项设奖范围或获奖群体不具有普遍性且评奖时间不统一,故未全部列出统一评选,将在后续分别另行组织评选,也请学生及时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
3、各单位奖学金具体名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行邮件统一通知院系学部。
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