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青年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和引领广大青年,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在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助支持下,特设立“华鑫专项”奖学金。具体申报信息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奖金
“华鑫专项”奖学金评选从2021年开始,该奖学金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年评审一次,每年获奖总名额为20名(根据每年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各类别总体调配),其中10名定向奖励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华师大计算机学院”)优秀学生,其余10名不限。获奖者除获得华师大计算机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外,同时获得15,000(壹万伍仟)元的经济奖励。
奖项名称 | 金额 元/人 | 奖金总额(万) | 名额(名) | 参评范围 | 捐助方 |
华鑫专项奖学金(本学院) | 15000 | 15 | 10(计算机学院学生) | 全日制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
华鑫专项奖学金(其他学院) | 15000 | 15 | 10(非计算机学院学生) | 全日制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
二、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范围
1、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奖获得者不得申请(本科可申请)。
2、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可推荐2名学生参选。
(二)评选对象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评学年全部课程通过,学业成绩达到学院排名前30%;
4、“华鑫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者仅限学生个人;
5、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学术科技竞赛,如全国“挑战杯”、ACM国际大学生程序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重要赛事(本科生参考《华东师范大学重要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清单》,研究生学科竞赛均可申报),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6、参加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者优先;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CCF(A、B、C)等期刊或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三)评选流程
1、评选申请时间: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度参评资质时间为一学年(上一年度11月至本年度11月),每年11月底根据学院公示申报通知进行申请。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申请人请将申请表格发给姜老师:ydjiang@admin.ecnu.edu.cn (2023年11月24日截止)
2、评选审核时间: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将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2名候选人。评审小组将于申请截止后一周将评选结果及评选材料提供至华鑫专项工作组审阅,华鑫专项工作组将于提交材料一周内告知审阅结果。
3、评选结果公示时间:学院将于评选审核当年12月在学院官网公示最终评选结果。
4、证书颁发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
三、评选办法
学院设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每年的评定工作。
1、根据评选通知,由申请学生本人先行填写《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华鑫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申请相关材料(成绩单、及相关评奖材料荣誉证书等)。
2、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相关细则等综合评定该年度的单项奖学金的候选人。
3、候选人名单经评定审议后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及奖学金。
四、评定程序
时间 | 工作内容 |
11月20日-11月22日 公布评审细则 | 公布本年度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 |
11月20日-11月24日 提交申请材料 | 申请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处。注意:材料依照附件模板,提供相应成果纸质证明。电子版发送至ecnucs_xs@163.com。 |
11月25日-12月8日 学院评审、答辩、审核 | 各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审答辩; 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 |
12月9日-12月11日 名单公示 | 公示本年度社会奖学金获奖名单。 |
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