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2020年)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2 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2020年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院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春季毕业生,但不含推迟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院系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至应届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按照专业分配名额;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博士分配名额;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分配名额)。
学段 | 学生类型 |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名额 |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
本科 | 基础心理学 | 3 | 2 |
应用心理学 | 3 | 4 | |
全日制研究生 | 学术型硕士 | 4 | 4 |
专业型硕士 | 3 | 4 | |
博士 | 1 | 0 | |
非全日制研究生 | MAP | 1 | 1 |
教育硕士 |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六)本科生申请者还应具备一个下述条件:
1.在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或专业或班级)前20%以内;
2.在国家级以上的各种专业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荣誉;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工作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的相关表彰;
对虽未符合上述条件者,但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由院系推荐并附上相关材料报学校批准,学校审批同意的可具有申请资格。在大学期间,没有任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经历的,应不列入评选对象。凡在校期间受到各种处分及通报批评者,均无申请资格。
(七)全日制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或者荣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原则上成绩优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在本专业领域有个人获奖经历;在目前的学习阶段,担任学生工作干部,表现突出;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志愿服务。
四、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成立由实体院系领导、教授代表、辅导员代表、院系团委书记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制定评选细则,并在院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本科生)
方媛、陆静怡、董镕、赵菲菲、王云汐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
庄瑜、李世佳、董镕、王弘毅、陶洁、沈怡廷、杨晓
(二)学生自主申请(2020年4月15日截止)
符合上述“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三)院系评审(2020年4月30日截止)
1.4月20日前,院系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向学院推选出不区分等级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例如:学术型研究生共有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4个,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4个,在班级民主评议阶段,只推出8个候选人,但不作市级和校级的区分。),候选人名单需在班级进行公示。
2.4月26日前,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对班级民主评议产生的候选人组织答辩、进行审核,并综合考虑院系党团组织和辅导员的意见后,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评选出本院系的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3.校团委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不占院系名额(系统目前显示的名额不包括校团委推荐名额,4月15日后会增加该部分名额并告知相关院系),但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4.根据学校今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
5.经院系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名单需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系负责网上审批及在材料上签署意见。
(四)各专业上交材料(2020年4月30日16:00截止)
1.院系应在4月30日16:00前,在学工部系统完成审批,并将本单位获奖学生电子汇总信息表(见附件《2020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2020年校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院系应在5月13日16:00前,将学生的申请表纸质登记表盖章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表(见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用A4纸正反打印,表格格局不要调整,一式两份,填写表述文字要精炼,勿造成表格现有框架范围变化,切勿打印成3页。如届时因受疫情影响学生尚未返校,则免去学生本人签字,登记表信息由院系核实后统一打印。
(五)学校复评及公示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实体单位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复评,将复评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公示七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即为当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即为当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自动转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五、其他说明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者,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一)本科生:
1.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品行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者。
2.政治思想品德考评、毕业论文、教育(毕业)实习成绩在良以下者。
(二)研究生:
1.在离校前有违纪、学术不端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在学校规定的最后离校日前仍未签约,无明确去向者。
本规则解释权在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此细则公示三天:2020年4月7日-9日。
如有疑问,请实名邮件董老师:rdong@psy.ecnu.edu.cn
学校相关通知:http://www.zizhu.ecnu.edu.cn/Notice/Details/1921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20年4月7日
附件3:附件3-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重要学科竞赛和学术活动名单(非艺体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