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曾性初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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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曾性初奖学金评选办法


曾性初先生是我国著名心理学家,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与心理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原上海市心理学会理事长,民革党员,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退休教授。曾先生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祖国的教育事业,工作兢兢业业,诲人不倦,提携后进,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为支持心理学本科教育,曾先生家属根据先生生前愿望,注资人民币五万元,于20141125日发起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曾性初奖学金”,用于嘉勉心理学专业的本科二年级学业优秀的学生,每年3名,每名学生人民币3000元,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办理。

依照奖学金捐赠协议,我院制定曾性初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一、奖励对象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本科二年级学业优异的学生。

二、奖励人数

每年发放一次,每次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的大二本科学生3名。

三、奖励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大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列年级前三名。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获评奖学金:

1、在上一学年内必修课、选修课(含公共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课程不及格者;

2、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和上学年内受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3、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认为有其他暂不适合获评奖学金的问题者。

四、奖励程序

(一)由大二年级辅导员组织各班班委、学生代表组成成绩评定小组,对上一学年全年级学生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

(二)综合成绩排名前三的学生填写《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曾性初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三)由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曾性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曾性初奖学金申请人进行评议、审核;

(四)拟定奖励名单,上报学院通过后确定最终名单,并报送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五)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按每名学生人民币3000元发放奖学金;

(六)在院系举办奖学金发放仪式,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

本规则解释权在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19312

附件: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曾性初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照片

籍贯


出生日期



学号


政治面貌



排名


联系方式



大学以来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

本人小结及获奖情况(请附页)







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律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档案,一份留学院备案。

附页材料1000字左右,请用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曾性初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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