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预本科生、研究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07浏览:1966设置



各院系(单位):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流程安排,拟开展2020-2021学年各项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注册在籍在校预本科生、研究生。各助学金评选范围以具体助学金的评审要求为准。

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申请各类助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5、大部分助学金的获得是建立在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的,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6、符合各项助学金的其它相关具体参评要求。

二、本次可申请助学金项目

 1、本预科生国家助学金,2020级新生社会助学金(本预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本科),宁波助学金(本科生)、淑卿助学金(研究生),能达助学金(研究生),详情参见表一。

社会类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1. 特别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及《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919号)、《关于调剂2019年预算的通知(第三批)》(教财司预函〔20193号)及《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师资助〔20193 号)文件要求,2020-2021学年本预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平均标准将名额下拨至各院系:

 ①各单位及院系在总额度内划分两或三个档次,分别为4300元(第一档次)、3300元(第二档次)、2300元(第三档次);不允许只分一个档次。

 ②符合申请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原则上应获得国家助学金。

如某院系学校下拨名额为10人,则院系可以设置的总名额为10人,总额度为33000元。无论划分为两个或三个档次,总人数与总金额都不应改变划分范例:院系可以划分为3人第一档次、4人第二档次、3人第三档次。

2)“2020级新生社会助学金(本预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本科)”是社会助学金候选库,不是具体助学金的名称。后期部分社会助学金获得者将从此候选库中选出。故院系书院学部显示“同意申报”后只代表申请学生进入相关社会助学金的候选库,不代表已经获得具体社会助学金,具体获助情况以学校评审的公示名单为准。

进入相关社会助学金候选库但没有入选具体某项助学金的申请学生,在本学年中有后续的申请条件相近的社会助学金时,学校将在候选库中未获得具体某项助学金的申请学生中进行评选。

2019-2020学年申请过“2019级新生社会助学金(本预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本科)”的学生,因当时申请的候选库已超过有效期,所以如果还想在本学年申请社会助学金,请本人重新申请本学年的“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


表一:助学金表

助学金名称

金额(/)

评选范围

联系人

备注

国家助学金(本预科)

平均3300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预本科学生;

2、不含公费师范生;

3、原则上(1)通过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应全覆盖(2特别困难、比较困难等级的新生应优先覆盖。

王东亮

1、院系有申报名额限制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1016前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中北:大学生活动中心504

闵行:学生之家B308

3、电子版《国家助学金(本预科)获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请1016前邮件发送到dlwang@admin.ecnu.edu.cn

2020级新生社会助学金(本预科)

1000-5000不等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2020级本预科新生

魏楠

1、院系无申报名额限制;

2、院系“同意申报”者进入新生社会助学金候选库。

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本科)

1000-5000不等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2020级本预科学生

魏楠

1、院系无申报名额限制;

2、院系“同意申报”者进入老生社会助学金候选库。

宁波助学金(本科生)

2000-4000不等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的本科生(如是大一新生,将暂不考虑成绩);

2、申请学生需是隶属宁波籍,或籍贯为宁波的上海籍 。

宁波籍包括宁波江北区、江东区、海曙区、鄞州区(原鄞县)、北仑区、镇海区、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象山县、宁海县和舟山市(包括定海区、普陀区、嵊泗县、岱山县);②本人、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其中有一方为宁波籍均可。

魏楠

1、本项目不需要院系审批;

2、资助方审核时需提供户籍证明(一般户口本上有注明)。请申请同学务必在填写的申请理由中说明具体的籍贯情况。

3、经学校初审通过的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逐一联系填写及提交相关材料;

4、宁波助学金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及具体获助额度都将由资助方根据申请材料审核后确定。

淑卿助学金(研究生)

5000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

2、成绩优良。

魏楠

院系有申报名额限制

能达助学金(研究生)

(心理学院 无)

5000

1、已通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

魏楠

院系有申报名额限制


三、工作流程

时间

内容

备注

1011日前

学生助学金网上申请。

申请者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旧系统登录”,(校外访问需要使用vpn登录,vpn使用说明需用公共数据库账号登录 https://www.ecnu.edu.cn/vpndoc/_t1638/8f/04/c9023a102148/page.psp查阅下载),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新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在登录后请先进行基本信息维护和家庭信息登记。)

1016日前

院系网上审批“国家助学金(本预科)”、“2020级新生社会助学金(本预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本科)”、“淑卿助学金(研究生)”、“能达助学金(研究生)”

  1. 院系核实学生陈述的真实性,在网上审批推荐。

  2. 国家助学金(本预科)、淑卿助学金(研究生)、能达助学金(研究生)有名额限制。

  3. 学生申请本预科国家助学金时统一申请“100111国家助学金3300元档(本科、预科,不含公费师范生)”助学金选项,院系辅导员审批时可以点击学生申请项目变更档次,根据评审结果更改学生获助等级为“10012国家助学金4300元档”或“10013国家助学金2300元档”。

1031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集中评选,从“2020级新生社会助学金(本预科)”、“二、三、四年级学生社会助学金(本科)”候选库中遴选王云慈善基金助学金、赵继铨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

1、评选结束后,获助学生的奖助项目名称将被改为具体助学金名称,如“赵继铨助学金”。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所列助学金外,我校学生可能还会享有其他多项社会奖学金,因资助项目申请范围或获助群体不具有普遍性且评选时间不统一,故此次集中评选并未全部列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分别另行组织评选。

  1. 附件

预本科生、研究生助学金相关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93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