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分众奖学金 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试行)

时间:2018-09-20浏览:2713设置

      为支持华师大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众传媒集团在我校设立“分众奖学金”。根据评选规定及评选细则,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院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参考 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注册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已完成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证

4、品学兼优,成绩优秀;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

6、违反校纪校规、有成绩不及格者不具备申请资格。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奖励名额及奖金

       奖学金每人5000元,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共1个名额。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2018年9月21日中午12:00截止)

      研究生分众奖学金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者打开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系统登录”,登陆后在“奖助信息区”中,点击“本人奖助学金和荣誉奖励申请或获得一览”进入申请界面,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新增”按钮,填写有关信息后保存即可。(如忘记密码,可以请辅导员老师进行密码初始化。)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因为学生本人没有申请而产生遗漏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递交书面申请材料(2018年9月26日中午12:00截止)

       申请者完成网上申请的同时上交书面申请材料,即提供学习成绩表、论文或论文的复印件及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请申请者递交时附带奖学金材料汇总列表一份(标明“学号-姓名-所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并将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袋。申请材料交于各自辅导员处整理。

3、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于俊秀楼201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公示于俊秀楼202室。

4、研究生奖学金评审(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及分配名额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5、研究生奖学金结果公示(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

6、各单位网上审批,2018年10月16日截止

7、各单位上报材料,2018年10月18日截止

 本办法解释权归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庄  瑜yzhuang@fl.ecnu.edu.cn

成员(包含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

陆静怡 jylu@psy.ecnu.edu.cn

王一集 yjwang@psy.ecnu.edu.cn

李世佳 sjli@psy.ecnu.edu.cn

陶  洁 jtao@psy.ecnu.edu.cn

王  青 qwang@psy.ecnu.edu.cn

王弘毅 hywang@psy.ecnu.edu.cn

李琳怡 454660653@qq.com

李  妍liyanxryy@163.com

秘书:

白丽铃 llbai@psy.ecnu.edu.cn

余  喆 zyu@psy.ecnu.edu.cn

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试行。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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