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排名方案

时间:2021-09-09浏览:2758设置



一、总则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实行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二、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注: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

 (三)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四)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本科毕业后不计划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三、综合排名方案细则

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素质加分和素质扣分三部分组成。学业成绩上限80分,由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平均成绩(计算除通识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计算绩点的课程;以课程首次成绩为准)计算。素质加分中,院系加分上限20分,由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照评分细则、经审核鉴定后计算;学校加分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素质扣分按学生所受处分情形、级别及在学期间表现赋值(评分细则参见本方案最后附: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2022年免试直升研究生综合素质项目评分细则)。)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上限80分) +素质加分(其中院系加分上限20分)-素质扣分(≥5分)

  注:学业成绩=40*Z+40,其中Z为前三学年六个学期的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的课程、所有计算绩点的课程;以课程首次成绩为准)标准分的平均分(比如,某生心理学导论考了85分,班级平均分是80分,标准差为5分,那么该生这门课的Z分数就是(85-80/5=1。最后,每门课的Z分数按学分加权平均即得出公式中的Z分数)。折算成80分制。

  入围推免拟推荐名额最后一名如有同分的情况,则以学业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序;若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以专业必修课学业成绩为标准再次进行排序,取排名靠前者。


四、学院推免流程

  (一)827日,推免预申请提交截止(将推免预申请及佐证材料目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专用邮箱,lyli@psy.ecnu.edu.cn),未交预申请者视作无推免申请意向。

  (二)828-94日,学业成绩算分、相关素质类项目试算分。

  (三)9月上旬(预计),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推免工作通知,正式启动本年度推免工作,已登记推免申请意向的同学材料纸质版提交截止。(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俊秀楼108办公室)

  (四)9月中旬前(预计):学业成绩算分复审、素质类项目审核鉴定及加扣分及复核。

  (五)9月中旬(预计):确定综合成绩和综合排名,报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党政联席会,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含综合成绩、排名、素质加分扣分情形)。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

公示结束后,学院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上报本年度拟推免名单。后续流程及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注:

  1. 学术成果及其他素质加分复审,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由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以9月份教育部下达文件及学校推免工作通知为准。


五、其他

  (一)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学生必须在申请推免时主动报备本校教职工亲属情况。相关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

(二)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的;

4、查实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舞弊情形的;

5、查实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到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学生不应再申请境外留学,学院不再向推免生提供用于境外留学的在学证明和就业协议。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有专人受理和负责:

若对推免工作有任何异议,可在推免工作结束前,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书面反映。书面意见请具真实姓名,以便联系。

  联系电话:6223462662233472

  Email: lyli@psy.ecnu.edu.cn  bhan@chinese.ecnu.edu.cn

  联系人:李琳怡、韩冰


正式推免以9月份教育部下达通知为准,如方案与最新通知有冲突的,则以教育部最新通知精神为准相应调整。

本方案由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讨决定。如情况较为复杂,学院无法裁定的,由学院上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处。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0218



附:

(一)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李先春

副组长:庄瑜
组员:方媛、梁宁建、庞维国、胡谊、席居哲、陆静怡、王惠敏、刘俊升、李琳怡

秘书:韩冰


(二)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李先春

组员:王惠敏、庞维国、胡谊、陆静怡、郝宁、庄瑜


下载文件:

【定稿】2022届推免素质类项目评分细则(心理学院)(0814)- to 教务处.docx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免试直升研究生期刊、重要会议、学科竞赛清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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